我国基本实现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
来源:中国财经报
发布日期:2012-2-8
 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了解到,除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,我国财政系统目前基本上实现了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,对财政票据的监管水平和管理效率全面提升。 

  据了解,票据管理电子化是财政部门为适应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,落实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关于建设非税收入管理系统“五个统一”的指示精神,并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子系统建设业务需求,逐步在全国推进改革的。

  近年来,在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指导下,各地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,发挥了新的作用,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上缴入库提供了基础性支持。如,江苏、福建、厦门逐步扩展现有财政票据电子系统功能,充分发挥“以票管费”的作用。河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河南、云南、贵州、青海、新疆等地启用新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,逐步提高票据电子化管理水平。内蒙古、江西、甘肃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,不断扩大改革试点范围。海南逐步取消手工票据,启用电子票据,进而推进非税收入实行POS刷卡电子收缴改革。山东研发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,对票据使用单位的领购、入库、使用、核销等各环节实施电子化管理;北京实现市、区(县)两级财政部门联网,实行财政票据电子申领、配发制度。

  下一步,财政部将会加大措施力度促进财政票据管理上新台阶。这些措施包括:逐步统一全国票据种类和式样,加强票据防伪功能,并出台新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,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。届时,也会出台具有较高法律层次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,明确新的财政票据体系,统一全国财政票据政策,规范财政票据管理,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违法必究。
 
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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